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73号),2025年省安排我市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88万元。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工作,科学使用和管理奖励资金,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促进全市生猪生产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生猪(牛羊)生产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如下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奖励资金的投入和项目的实施,稳定生猪生产,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肉类市场供应,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项目,提高生猪产能,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增强抵御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养殖风险能力,提高出栏生猪检疫率和病死猪无害化收运处理能力,促进小散养猪户粪污处理还林还果,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三、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按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支持生猪生产和产业发展。
(二)促进生产原则。稳定生猪产能,提升养猪场标准化和生物安全防控水平,加快良种推广,提高生产力。
(三)绿色生态原则。进一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坚持生猪产业与生态环保协同发展。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一)安排2025年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二批次)107万元
截至2025年9月底,我市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生猪116.72万头,其中能繁母猪7.62万头、育肥猪66.61万头、仔猪42.49万头。根据《湛江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湛财金〔2024〕17号),涉及各级财政应补贴资金4740.1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应补贴资金379.21万元。2025年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次)已安排200.8万元,现安排2025年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二批次)107万元。
(二)安排生猪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防疫等工作经费81万元
该工作经费由各镇(街)农业技术工作人员防疫专员等技术人员根据对生猪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防疫等范围工作开展情况合理使用,每年需对生猪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防疫等范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其中包括养殖档案规范、疫病防控、程序免疫、生猪无害化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进行技术指导,保障我市生猪生产和猪肉及产品供给。安排给我市市农业农村局、18个乡镇、市动物卫生检疫所、雷城中心畜牧兽医站合计81万元(详见附件1-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利用科技下乡、养殖科技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政策的宣传,严禁用于与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广大生猪养殖场(户)对奖励政策全面了解,切实发挥政策导向和资金引导作用。
(二)严格审查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扎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对项目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三)加强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同市财政局密切配合,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支持范围,保证政策落实到位,防止政策走偏。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养殖场(户),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收回奖励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雷州市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88万元分配使用方案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