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雷州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本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益,建设宜居乡村,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5〕6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房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湛府规〔2026〕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雷州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形成《雷州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3日。
二、意见提交途径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lz8895659@126.com;
2.通过信函邮寄至:雷州市西湖大道265号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合作经济与改革股。
联系人:吴志林;联系电话:0759-8882916
附件:雷州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