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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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城街道明确财务人员的通知
各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岗位职责,提升财务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就街道财务人员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及分工安排
李银心:担任街道财务负责人,全面统筹街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制度制定与监督执行、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核、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协调等工作,对街道整体财务工作质量与合规性负责。
刘伏龙、朱瑾:财经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会计员和会计档案管理员,主要负责账务处理工作,包括日常会计核算、记账、结账,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等;同时,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与保管工作,确保财务资料完整、规范、可查。
李小兰、陈海燕:财经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出纳员和票据管理员,负责街道资金收付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会计核对账目,保障资金安全与准确。
(二)工作要求
财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准确、高效。
各股室、社区应积极配合财务人员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财务资料,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共同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为街道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保障。
特此通知。
雷州市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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