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申请对象直接选房的通知
日期: 2026-04-17 09:37:16
来源: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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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
申请对象直接选房的通知

雷住建通〔2026〕19号


各相关申请人:

  根据《湛江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湛府规〔2024〕4号)、《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住房配租方案》(雷府规〔202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直接选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房源为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位于雷州市清端大道与清端一路交叉处东南侧。项目共4幢楼840套住房,其中:一居室420套、二居室336套、三居室84套。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3#楼240套住房调整为政府特批用房,主要用于保障高层次人才及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配套居住需求。其中,3#楼第十五层、第十六层、第十七层共30套住房,已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给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使用。

  二、选房批次及对象

  第一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正高职称申请人;特级技师;中央有关单位选派到我市挂职、结对帮扶及参加基层锻炼的人员。上述对象可在3#楼按公示户型直接选房。

  第二批: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副高职称申请人;高级技师;省、湛江市有关单位选派到我市挂职、结对帮扶及参加基层锻炼的人员。上述对象可在3#楼按公示户型直接选房。

  第三批:经雷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其他人员。上述对象可在3#楼按公示户型直接选房。

  第四批:持有军队文职人员证件、退役军人身份证件(退役军人优待证)等可享受法定优待政策证件的申请人。上述对象可在1#、2#、4#楼按公示户型直接选房。

  三、选房时间及地点

  (一)选房时间

  第一批选房对象:2026年4月20日(全天;下午同时用于重复选房调整)

  第二批选房对象:2026年4月21日—22日上午(22日下午用于重复选房调整)

  第三批选房对象:2026年4月23日(全天;下午同时用于重复选房调整)

  第四批选房对象:2026年4月24日及27日上午(27日下午用于重复选房调整)

  每日选房时段:上午 9:00—12:00,下午 3:00—6:00。

  (二)选房及确认地点

  1、选房地点:雷州市清端大道与清端一路交叉处东南侧(即方圆小城之春大门对面)。

  2、确认地点: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住房改革和保障股(1室)。

  四、选房流程

  1、符合选房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对应批次选房时间前,自行前往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3#楼一层雷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物业管理人员现场看房。

  2、在对应批次的选房时间内,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选房确认地点,在《选房确认表》上按公示户型选定住房并签名确认。

  3、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人选择,相关申请人应通过自行协商或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该套住房的选定人。其他申请人可在1#、2#、4#楼中选择同一层同一房号的房源;若再次出现重复选择,则重复上述方式,直至每位申请人均选定一套住房。若4幢楼同层同一房号均已被选,可在相邻楼层(上或下一层)选择同一房号的房源。

  4、重复选房调整完成后,相关申请人须再次在《选房确认表》上按调整后的结果签名确认。

  五、合同签订与入住

  1、每批次选房确认后,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全部选房完成后将结果致函雷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申请人应根据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与雷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办理水、电、燃气等开户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租赁保证金。

  3、完成合同签订及入住手续后,即可入住。

  六、注意事项

  1、选房时须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确无法到场的,可书面委托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他人代办,受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

  2、选房资格不得转让、转借或置换。

  3、选定住房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选房确认、放弃本次选房、或选房后未按时签订合同的申请人,视为放弃配租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9-8819606

  地址:雷州市雷州大道16号二楼住房改革和保障股


  附件:《雷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确认表》



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