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自然资(公告)﹝2021﹞010号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原权利人刘秋海将雷州市207国道东侧运河边的房地产转让给蔡景光、蔡景光在2009年6月办理房屋登记(证号:雷2009字第1633号)。现蔡景光申请办理土地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根据《关于湛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有关规定,拟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1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世贸行政中心三楼)。联系电话:8851067
公告单位: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