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南兴镇溪头经济合作社)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南兴镇善排村的《土地所有权证》(证号:雷集有(2013第001421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南兴镇溪头经济合作社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