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颜永贤)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雷高镇雷南大街12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雷国用(1991)字第002160号)、《房地产权证》(证号:002512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颜永贤
2023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