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宏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新城大道18号阳光尚景胜景苑901房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雷房商字第20161569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商品房权属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州市宏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