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南兴镇黄麻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南兴镇高朗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雷集有(2013)第000589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南兴镇黄麻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