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黄桂英)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龙门镇龙门圩变电站西边商品地1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08940)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桂英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