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朱伟森)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乌石镇镇西街1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03553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伟森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