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4)545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雷自然资登(公告)(2024)54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行政中心三楼(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9-8832156
公告单位: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