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正清)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西湖四横路《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3089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正清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