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方雅微)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东四路与工业一路交叉处西北侧方圆雷州小城之春15栋2504房《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1)雷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78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雅微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