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沅鸿)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广场中心区(文化路)E1-5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1)雷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66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沅鸿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