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连)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207国道商业街A3幢13号的《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地权证雷CQ字第1000110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连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