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洪霞、陈星宇、陈秋颖)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雷南大道西湖四路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0)不动产权第000705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洪霞、陈星宇、陈秋颖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