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陈浇、吴黄英)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东四路与工业一路交叉处北侧方圆雷城小城之春1栋1104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2)不动产权第00031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浇、吴黄英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