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颜汝廉)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雷高镇雷南大道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02176号)、《房地产权证》(证号:100042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02176号)、《房地产权证》(证号:10004225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汝连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