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客路镇高桥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客路镇高桥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雷集有(2013)第012077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客路镇高桥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