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蔡和攸)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文化路8号金樟水岸4幢902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4)雷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14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24)雷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148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和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