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士和)
日期: 2026-05-07 15:51:40
来源: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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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李士和)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上坡新安街(原水泥厂生活区第12幢)《房地产权证》(证号:雷2011字第12423号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证号:雷2011字第12423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士和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