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雷自然资(公告)【2026】2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
产权
利类
型
产单
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23)雷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444号
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抵押权
雷州市西湖大道110号之一福隆广场C区16号楼702房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