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芝琼)
日期: 2026-08-11 17:37:13
来源: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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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3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雷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759)883215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李兴文

住宅

海康县客路镇新民路

海府国用(91)字第001959号、粤房字第0708815号

李芝琼

  登记机构: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