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陈凤连)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白沙镇志山坡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雷国用(2013)字第000064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雷国用(2013)字第000649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凤连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