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耀辉、吴胜儒)
因管理不善,将坐落在雷州市群众大道西三横路31号美好华庭4号楼802房《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8)雷州市不动产权00017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8)雷州市不动产权0001718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耀辉、吴胜儒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