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麻扶溪水仙南沟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4-05-27 17:30:1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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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麻扶溪水仙南沟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麻扶溪水仙南沟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市麻扶溪水仙南沟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雷州市白沙镇麻扶溪(官茂段)、麻扶溪(墨城段)和水仙南沟

环评机构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雷州市麻扶溪水仙南沟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位于雷州市白沙镇麻扶溪(官茂段)、麻扶溪(墨城段)和水仙南沟,麻扶溪清淤工程起点:110度3分17.405秒,20度55分28.546秒,水仙南沟清淤工程起点:110度3分41.730秒,20度55分9.626秒,麻扶溪水仙南沟交界点:110度3分22.393秒,20度54分53.837秒,麻扶溪清淤工程终点:110度4分36.715秒,20度53分30.992秒。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存在黑臭水体问题的麻扶溪和水仙南沟河段进行河道清淤和生态修复,麻扶溪河段清淤总长度为4.58km,清淤量为15727.69m3,水仙南沟河段清淤总长度为0.76km,清淤量为1457.10m3;河心岛构建12个及挺水植物带;沿程生态抛石16728m2;生态溢流堰8个;生态护坡555m2;碎石滩8个;生态净化滩涂14个;生态浮岛2897m2;沉水植物种植1500m2等。项目总投资101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9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工程占地及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施工废气和施工废水等几方面。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规划施工时段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普及生态保护知识,保护植被,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砍伐植被和林木,在施工中尽量避免占用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及时对占地进行复绿使对植被破坏的程度减少到最小。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采取调整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设置围挡等方式防治底泥清淤过程中恶臭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工人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统一租用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基坑废水水质简单,经简易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基本不含污染物,排回原河道对水体水质影响较小;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4、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采用有效的隔声屏障,经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5、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废土石方待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淤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无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和固体废物产生,项目所在区域已接入生活污水市政管网,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再排入项目河段,河道流域得到有效截污治理;项目工程结束后,底泥层被去除,沉积的有机质和氮、磷等污染物被直接从水体中有效去除,减少了河道的内源污染,水体中污染物含量大幅降低,淤积段水流速度加快,水中溶解氧含量提高,有利于水生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加快污染物分解和消耗,提升河道的自净能力;且项目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构建河心岛、植物带、生态护坡、生态净化滩涂和生态浮岛等,均属于与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提升河道水质的措施,河道原有生态环境将大为改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