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 2016-11-14 11:36:5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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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要求,本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汇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本单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依个人、集体及法人单位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上报附表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  述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从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和公开渠道的多样化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2015我局因人事变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组长由蔡启寿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及信息公开办公室。建立了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及小组成员根据业务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的责任负责制,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能够顺利进行。

(二)制定措施,扎实开展。为方便群众办事,更好地服务群众,结合我局实际,我们制定了《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编制了《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指导思想、公开内容和形式、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要求各股室、直属单位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就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了明确安排,将执法依据、程序、完成时限等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丰富形式。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及时公布国家、省、市海洋与渔业系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利用下基层工作时机,广泛宣传业务工作有关的政策,方便服务对象办公、办事。及时将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全部进行公开,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一是在局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上网公开。同时,为方便社会公众申请我局政府信息,提高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效率,我局设置了局长邮箱,受理、经办、答复信息申请。指定了我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二是通过公众网、公开栏,面向社会,经常公布有关政务信息。三是利用新闻媒体、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公开重大政务信息。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由局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设立政务公开热线电话,广泛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参政议政,对于干部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由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和考核,并将结果向干部群众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2015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有7项517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规划性文件、部门预算、规章文件等46项;行政许可审批13项;行政处罚208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28项。无行政裁决、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通过湛江新闻网、政府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网、湛江渔政网湛江日报、农民日报数字报等网站、报纸公开政府信息210条。主要类别分别为:机构职能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标准尚未出台,因此,2015年我局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2、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

4、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单位网站建设滞后。

(二)下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学习和培训力度,在逐步提高信息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理解掌握和贯彻落实水平;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渔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惠渔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

4、加大投入,加快单位网站载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