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31日至8月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日期: 2019-08-08 15:33:1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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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731日至87日作出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15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客路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告的批复.docx

雷环建〔2019〕19号

2019年7月31日

雷州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雷州市客路镇区西北侧

2

关于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龙门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雷环建〔2019〕20号

2019年7月31日

雷州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雷州市龙门镇北侧

3

关于雷州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杨家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雷环建〔2019〕21号

2019年7月31日

雷州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杨家镇区东北侧

4

关于雷州市茂华工贸公司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雷环建〔2019〕22号

2019年8月7日

雷州市茂华工贸公司加油站

雷州市沈塘镇茂莲村坡仕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厅或雷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8803364     传真:885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