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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关于2019年9月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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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9月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日期:
2019-09-09 15:42:1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关于2019年9月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6日(7天)。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国道G207线雷州邦塘至白沙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雷环建〔2019〕23号 | 2019年9月9日 |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 工程起点位于粤海铁路跨越旧国道G207线的上跨铁路桥附近(现有国道G207线K3574+368),路线沿铁路布设,途经邦塘西村、洪富村、新坑村、平罗村,于雷南大道路口接回现有国道G207线,终点位于南渡大桥北岸桥头(现有国道G207线桩号K3585+848)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厅或雷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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