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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关于2019年11月15-1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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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15-1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日期:
2019-11-20 10:40:1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关于2019年11月15-1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15-19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6日(7天)。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 雷环建〔2019〕41号 | 2019年11月15日 | 湛江市辉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 雷州市杨家镇黄纸村 |
2 |
| 雷环建〔2019〕42号 | 2019年11月8日 | 雷州市雷南石料有限公司 | 雷州市区132°方向,直距约18 km处 |
3 |
| 雷环建〔2019〕43号 | 2019年11月18日 | 雷州市龙门镇金星加油站 | 雷州市龙门镇羊觅村(X689县道北侧) |
4 |
| 雷环建〔2019〕44号 | 2019年11月18日 | 雷州市纪家镇锦盘加油站 | 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河西大道南 |
5 |
| 雷环建〔2019〕45号 | 2019年11月19日 | 雷州市纪家镇顺怡环保砖厂 | 雷州市纪家镇先锋村委会的北仔路东南面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雷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8803364 传真:885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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